咨询内容:你好,在中国税务网,看到: 1. “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答: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如果企业短期内无应税事项发生,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的,可以暂不办理报到。我办理的营业执照是找人代理的,现在已经过了30天,还没有开始经营,没有业务。 是不是可以不用到税务机关报到?不用办理办理报税?谢谢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的纳税人发生纳税申报义务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税财产等),应该办理首次纳税申报。 部门:征管科技科 答复时间:2016-08-10 15:20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