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地方税务局位于明光市明珠大道39号,组建于1994年,全局正式干部职工88人,现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室、征收管理和科技发展股、税政股、基金(费)股、纳税服务股、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收入核算与财务管理股,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下设2个直属机构,分别是: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下设8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城关分局、工业园区分局、女山湖分局、张八岭分局、桥头分局、潘村分局、石坝分局、涧溪分局。管辖8000多户纳税人,负责11个税种和10项基金(费)的征收及管理。近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带领全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抓服务树形象,努力寻求地税总量增长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地方税收入由1994年的1336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7.17亿元,增长了50余倍,为明光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明光市地税局连续获得六、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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